2024年12月13日下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院组织召开《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表决前评估会。评估专家组由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博士后、博士生导师邱新,中山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旭成,中山市住建局高级工程师张冰舟,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聂洪文,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毛国华,广东刘志均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胡涛,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副院长张喻忻等七人组成。会议由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蒋先进主持,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杨文瑜、焦炀哲、罗景文等列席参加。
与会人员围绕评估会的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对条例的出台是否合法、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与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施条件是否具备、通过后对中山市改革发展稳定可能产生的影响等问题展开评估,并对存在的分歧点展开了辩论。
与会人员认为,中山市属于南方滨海平原河网城市,年均降雨量较大,且土壤下渗能力较差、地势低平,排水动力不足,在极端降雨天气下容易出现城市内涝。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可有效缓解城市内涝问题,减少内涝对城市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与会人员给予《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充分肯定,认为该条例的立法目的明确,制度设计科学合理,文本表述精炼、准确,条例内容比较成熟。针对本市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问题,条例系统规定了中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的具体措施及相关规范。条例在尊重历史与现状的同时,兼顾并回应了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及改善的新趋势及新要求,对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进而促进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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