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7日上午,中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院组织召开《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表决前评估会。评估专家组由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博士后、博士生导师邱新,中山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山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旭成,中山市住建局高级工程师张冰舟,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总工程师聂洪文,中共中山市委党校副教授、法学博士陈卫林,广东刘志均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律师胡涛,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主任、副教授、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院副院长欧阳白果等七人组成。会议由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执行院长蒋先进主持,中山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杨文瑜、焦炀哲、胡应欢等列席参加。
参会人员围绕条例出台是否合法、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与本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实施条件是否具备、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及解决措施等问题展开评估,并对存在的分歧点展开了辩论。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作为我市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重要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授权范围,其内容涵盖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体现了中山市对排水管理工作的重视与法治建设的决心。中山市在多年排水管理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该条例在总结有益经验基础上,针对排水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从规划与建设、排水要求、维护运营与安全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系统规定具体措施及规范,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法规依据。
与会专家给予《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二审修改稿)》充分肯定,认为该条例的出台时机十分必要且适宜,立法目的明确,制度设计科学合理,文本表述精炼、准确,条例内容比较成熟,符合中山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加强中山城镇排水管理,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提升城市排水管理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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